案例分析围标、串标的基本特征
案例:某招标代理公司受业主委托,对业主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发布中标公告后,投标人A向招标代理公司提出质疑,认为投标人B、C的代表在开标当天从同一辆出租车上下来,认为投标人B、C串通投标,要求取消投标人B的中标资格,并提供相片和视频录像等证明材料,招标代理公司收到质疑函后认为即使投标人B、C乘坐同一出租车证明材料不充分,无法证明其是围标串标,并要求其提供录像的原始材料,在7个工作日之内加盖公章送到招标代理公司,逾期不提供或者拒绝提供的,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围标串标:投标人为谋取中标与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公司相互串通,以不合法的方法、手段排斥其他投标人,以达到自身的目的。
投标人串通投标的基本特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从上述案例来看,同乘一辆车不能完全认定其是串通投标,存在串通投标的嫌疑,需要进一步提供相关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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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3日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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