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体投标资质等级如何确定
案例:某地一小学建设一栋教学楼,3层,预计投标1800万元,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委托招标代理公司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招标文件要求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其中投标人A与投标人B组成联合体投标,投标人A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而投标人B没有相应的级别,因此在资格审查时,招标代理公司认定是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做出废标,投标人A和投标人B提出质疑,认为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那么联合体投标资质等级如何确定?
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不得为联合体。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其他内容同时递交。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投标无效。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023年10月25日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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