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制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负面行为清单

北京招标代理-招标代理公司-招标公司-北京裕涛招标代理    新闻资讯    北京市制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负面行为清单

  日前,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负面行为清单。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相关人员:主要有不按规定招标或规避招标,不按规定发布公告文件,不按规定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公示与时限不按照规定,违法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确定中标人前与投标人进行实质性内容谈判,透露潜在投标人信息等情况,代理机构投标、提供咨询、转让代理业务,未按规定发布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不按规定收取或不按时退还保证金,接受应当拒收的投标文件,对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程序不规范,开标程序不符合规定,串通投标,不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不依法发布资格预审结果,不依法定标,不依法签订合同,不履行合同,不按规定处理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异议,不依法履行招标代理职责,不配合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二、投标人主要有不符合要求参与投标,行贿,低于成本价竞标,弄虚作假,串通投标,视为串通投标的具体情形,不依法签订合同,不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履行合同,违法分包、转包,恶意投诉,重大变化未及时告知招标人,不配合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2023年11月1日 08:20
浏览量:0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