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投标为何屡禁不止
目前,如果说哪个招标投标项目没有串通投标就是一件新闻,大大小小的项目90%以上(保守估计)均有内定中标人,中标人组织几家投标人串通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据某地官方统计,当地半年时间该地区就有300多家企业涉嫌参与围标串标,可以说当地的企业基本参与了串通投标。据当地通报的一个处罚通知,该地区的一个不到1000万元的项目,共有400余家企业参与投标,其中串通投标的企业有100余家,这还是查出来的,估计至少有200家企业甚至更多企业参与串通投标。可见串通投标有多么惨不忍睹,现在招标投标只是皇帝的新装了。为什么企业前赴后继的串通投标呢?小编总结了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1.利益驱使
利益可能是招标人的,也可能是投标人的,还有可能是招标代理公司的,甚至可能是评标专家的,各自为了自身的利益,置法律法规于不顾,以身试法,想尽各种办法串通投标。
2.监管缺陷
尽管从实行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以来,国家就制订了相对完善的法律制度,来规范招标投标行为,但是一小部分人,总是想着办法去规避法律的管理甚至违反法律的情况下串通投标。
3.违法成本太低
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于一个1000万元的项目,被查处,处罚是5万元至十万元,违法成本太低,如果中标了,其利润是相当可观的,让串通投标者无法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我相信串通投标就会少很多。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串通投标主要有以下几个认定标准:一是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二是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三是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四是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五是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各位投标人,你们企业参与过串通投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