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招标的认定

    虚假招标,不是招标代理公司自己设立一个招标项目,吸引投标人来报名,收取报名费,而是指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招标,在招标之前,已经签订合同或者项目已经实施,在工程建设项目中施工单位先进场施工,后进行招标的情况,这种情况并不少见。如何认定虚假招标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排斥潜在投标人的目的就是让特定投标人中标,方法有很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都有列明,但在实际招标投标中因缺乏具体的认定举证材料或者收集举证材料困难,而使得虚假招标的认定效果欠佳。包括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等。

    2.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采用邀请招标

    这一条属于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3.虚假招标的处罚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北京裕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工程招标、服务招标、货物采购的招标代理公司。

2024年5月8日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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