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退还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某招标代理公司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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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回顾:2024年4月23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了一则招标代理公司处罚信息,信息显示,新疆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违规退还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八条的规定,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公司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八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十八条,对招标代理公司处以罚款10,000元(人民币壹万元),在两年内禁止代理政府采购业务。

  2024年1月29日,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领域违规收取保证金清理力度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各政府招标代理公司要采取多种措施,确保保证金清退彻底。

  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关于规范开展政府采购领域违规收取保证金清理工作的通知》,规定采购人、招标代理公司应退未退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收取的无法律依据的保证金,应立即退还。

  连下几个通知,要求尽快退还投标保证金,可见自治区财政厅对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工作,确保投标人的合法利益保障。

  新疆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应该是没有按相关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或者已经将投标保证金给花没了,无法按时退还,在政府部门接到相关的投诉举报后,将该公司列入政府采购失信行为名单。

  北京裕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工程招标、服务招标、货物采购的招标代理公司。

2024年9月18日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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