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招标代理机构健康发展的思考
2018年3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的决定》明确取消招标代理资格;2018年4月4日起,国务院通过修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取消了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等行政审批项目,招标代理资格已经明确取消了,招标代理工作如何开展呢?如何促进招标代理机构健康发展,小编有几点思考与各位分享,对与不对请大家批评指正。
首先,加强社会监督,加强事后监管力度。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事后监管力度,对于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不执行相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发现一个处理一个,一次受罚,三年内不得从事政府采购和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代理。
其次,建立健全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体系,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基本情况、招标代理项目的实施情况、招投标过程中的异议投诉情况建立信用评价体系,推动招标代理机构诚信经营,依法开展招标代理业务。
再次,优化招标代理市场,减少招标代理机构之间的无序竞争和良好循环,鼓励引导招标代理机构走向良性竞争,让招标代理机构在良性的竞争环境中生长发展。
最后,加工招标代理人员的培训和规范化管理。努力提高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提高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和法律意识,只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了,招标代理机构才能健康发展。因此,各位招标代理机构要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培养高素质人才,不断提高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术水平。
小结:招标代理机构要健康发展,离不开招标代理机构自身的修炼与提升,离不开社会的监督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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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5日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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