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是否会被废标?

招标代理公司-北京裕涛招标代理-采购代理-招标代理-采购代理机构    招投标知识    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是否会被废标?

  案例:某事业单位采购一批生产用试验仪器,招标项目开标时,投标人A认为投标人B项目经理没有参加开标会,因此该投标文件不能接收,被认为是无效投标。请问该异议是否成立?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五条,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但法律并未规定投标人必须参加开标,因此不能把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作为废标条件。废标和无效投标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应交未交或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①“技术规格及要求”中星号“*”指标的;

  ② 投标总价超出采购预算,采购人无能力支付的;

  ③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④ 投标人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在过去三年中有重大的质量、信誉等问题;

  ⑤ 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⑥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⑦在未经财政部门批准采购进口产品前提下,投标人所投产品中含有进口产品的;

  ⑧为本次招标标的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

  ⑨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投标人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如适用)。

  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北京裕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5日 17:54
浏览量:0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