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公司如何处理质疑?
如何处理质疑,是招标代理公司一项重要工作,如果处理不当,容易导致招标项目的延迟或者重新开展招标活动,因此不得不重视。下面小编就如何处理质疑分三种进行相应的说明:
1. 质疑成立的处理
(1)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人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公司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质疑不成立的处理
若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3.虚假质疑的处理
(1)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2)在一年累计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供应商将按失信行为记入该注册供应商诚信档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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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30日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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