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向招标代理公司提出质疑?

  招标投标过程中向招标代理公司提出质疑,是再正常不过的了,特别是自身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下,那么如何向招标代理公司提出质疑?

  一、质疑的提出

  (一)质疑人的身份要求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二)质疑提出的格式要求  

  1.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交,质疑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2.质疑函应包括:   

  (1)质疑投标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3)质疑的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

  (4)提起质疑的日期;

  (5)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6)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均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质疑函需遵循的原则:

  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招标人。招标人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

  对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形式的、非送达的、匿名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相关佐证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佐证材料。

  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不负责搜集相关佐证材料等工作。

  (三)质疑提出的时效要求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2.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022年6月28日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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