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公司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方法和手段的哪些?
不让你参加投标或者让你废标,招标代理公司手段有许多,花样层出不穷,让人防不胜防,今天小编和大家一起分享招标代理公司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方法和手段的哪些?
1、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如投标人在向招标代理公司电话咨询的时候,招标代理公司向投标人A和投标人B提供的信息不一致,甚至完成相反,并且将信息没有通知所有投标人;
2、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如在设备招标中,要求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具有一级建筑师资质,与该项目并不符合;
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这个条件在平常的招标投标中经常会出现,并且也不会作为投诉对象;
4、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这个条款也可能出现,主要是招标代理公司在资格审查时,有的投标人资格文件不全或者有遗漏,但是招标代理公司将该公司认定通过,事后要求该投标人补充材料或者重新提供材料;
5、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这条在设备招标中最为常见,也不容易被质疑,如要求某流水线招标项目要求机器人必须为德国某品牌,其他品牌不接受。
6、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该条款一般不会出现;
7、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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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6日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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