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公司如何判定恶意竞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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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恶意竞标定义:投标人以中标为目的的,通过各种手段,包括与其他投标人、招标代理公司、招标人等串通投标,损害招标人利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恶意竞标不只是通过低价来谋取中标,招标投标法对恶意竞标没有明确定义和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恶意竞标有明确的规定,恶意竞标常见方法和手段如下: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公司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公司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公司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从招标代理公司角度,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如何减少恶意竞标:

  1.加快电子招标投标推进,对于没有电子招标平台的中小招标代理公司,现在有不少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可以挂靠,每年只需要交少许费用,即可使用该电子招标平台。

  2.在组织招标过程中要尽量避免投标人之间的接触,如在接收投标人报名时,不能让投标人有接触。

  3. 对于放弃中标的投标人,处罚要明确,如没收投标保证金,虽然说国家鼓励招标代理公司免收投标保证金,从保护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公司自身利益的角度出发,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是一种不错的方法。

  4.加强招标代理公司内容员工的培训和法律教育,防止内部员工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5.对于想低价中标的投标人,通过评标方法来避免,让低价投标人就没有机会中标。

  还有其他许多方法和手段来避免恶意竞标,如有招标需求,请咨询北京裕涛招标代理公司 文工,13811607517。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

2022年9月15日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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