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公司分享提交投标保证金常见的错误

招标代理公司就找北京裕涛招标代理公司    招投标知识    招标代理公司分享提交投标保证金常见的错误

  招标投投标法、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投标供应商交纳一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其目的主要是为了保护、招标代理公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供应商如何交纳投标保证金。常见的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错误有哪些?

  招标代理公司编写招标文件时,一般规定投标保证金的汇出账户(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汇出)、汇出时间、汇出金额等,以及投标保证金汇票的原件装订要求或彩色扫描件装订要求等。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常见投标保证金错误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投标保证金数额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如在招标文件规定为投标保证金3万元,结果电汇1万元或2万元的。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有些投标保证金只接受银行汇票、汇款,对于其它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形式不接受,以前小编就碰到过只收银行汇票的,电汇等一概不收。

  3.投标保证金扫描件不清晰,在投标文件中不能识别出来。

  4.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同,短于投标有效期

  5.不同投标合同段的投标保证金原件或扫描件错装。一般是在参加不同标段的投标,如将标段1的投标保证金放在标段2的投标文件中去了。

  6.投标保证金未从基本帐户中转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北京裕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18日 20:12
浏览量:0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