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会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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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会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吗?撤回投标文件分很多种情况,一是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作相关内容的修改再提交给招标代理公司,一种是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明确,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以下简称18号令)第三十二条明确,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对于政府采购项目,在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导致投标人不足3家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招标人应当报财政部门备案,重新招标。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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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13日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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