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公司在定标和签发中标通知书的质量控制措施

招标代理公司-北京裕涛招标代理-采购代理-招标代理-采购代理机构    招投标知识    招标代理公司在定标和签发中标通知书的质量控制措施

  在整个招标投标活动过程中,招标代理公司质量控制要点有不少的地方,在前面一章我们主要讲了评标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要点,接下来是定标签发中标通知书,发放中标通知书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要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招标质量控制-招标代理-招标代理公司-

  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承诺生效,合同成立。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中标人放弃中标,都将承担违约责任。

  项目负责人应把握好中标通知书的发出时间,国家或地方对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有要求的,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发放中标通知书的前提:招标人书面确认中标人;需发布中标公示的,公示期结束后无人提出异议;需要发布中标公告的,应在发布公告后;需按有关行政监管部门规定备案的,备案手续完备;已经履行公司内部审批流程。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如中标人发生变更的,应符合法定条件,还应提供中标人放弃中标的书面申请和提供招标人书面确认意见。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还应要求中标人给予赔偿。如有特殊情况,项目负责人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经审批同意变更中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应收回已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及服务费通知单,按新中标人及中标信息编制中标通知书及中标服务费通知单。如涉及招标服务费金额变更的(以中标金额为基数计算向业主收取的),还应重新编制招标服务费通知书。

  政府采购货物招标服务招标的,还应在原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媒介上,重新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2020年5月28日 21:14
浏览量:0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