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评标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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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评标是招标投标活动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招标投标活动安排的好与坏,体现了一个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的服务意识和能力,小编参加了不少开标会,有些招标代理机构是比较专业,组织整个开标过程有条不紊,思路清晰,有些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工作有待提高,今天小编是想和大家分享的是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开标评标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的投标文件,安排专人接收投标文件,并做好相关登记,投标截止时间之后的所有提交的投标文件都应当被拒绝接收,并告知投标人拒绝的原因。

  投标截止时间到,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宣布开标,由投标人代表或者监督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性,确认无误后,签字记录,由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如投标人有提供样品的,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妥善保存样品,不得损坏或丢失。整个开标过程保持录音录像,在资料归档时保存。

  评标工作开始前,检查评标专家的有效证件,如专家证书或身份证,北京市的评标专家有专家证书,财政部是没有,对专家的身份证明进行复印保留;宣读评标纪律,并提供专家承诺书,让专家签字,如有甲方代表,介绍甲方代表,但不得有引导性和暗示性的语言或表示,建议专家推荐一名组长,组织大家评标。

  在整个评标过程保持录像和录音,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配合评标专家,提供各种服务,如帮忙复核分数等,但不得干预专家的评标活动。在项目评审完成后,发放专家评审费,整理评标资料,包括会议签到表,专家评审费发放表,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在完成评标工作后按规定的时间内将评审报告送交招标人或采购人,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 。

2020年6月11日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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