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提出质疑的注意事项

  质疑是政府采购范畴,适用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质疑是法律赋予投标人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过程中维护自身利益的一种方式,合法的质疑是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不能拒绝的,以前有的人跟小编咨询他们对某政府采购项目存在不满,认为编写的采购文件不利于他们参加投标,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今天小编和大家分享投标人提出质疑的注意事项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第五十三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第五十四条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者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     

  第五十五条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投标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中“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给出的时间节点提出质疑(书面形式),并对受理后的回复也有明确的时效要求,超过时效不回复或回复不满意可能导致投诉;如果权益没受损害或者只是有疑问,可以随时提出询问(形式不限),而对询问只要求了采购人及时回复。

  质疑提出的注意事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其次是在法律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提出质疑;

  再次就是质疑的内容要清晰明了,签字盖章完整,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2020年10月20日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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