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招标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邀请招标是非公开招标方式的一种,主要用于政府部门的货物招标和服务招标,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供应商的资质和信誉等条件,选择一定数量(一般不少于3家供应商)的供应商,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对投标供应商的资质、过往业绩、技术能力、供货状况、售后服务等评审,从中确定中标供应商的采购方式。今天小编要和大家一直分享邀请招标的条件和流程。
1、邀请招标的条件
根据政府采购法,符合下列情形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具有特殊性,只有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2、邀请招标的流程
2.1采购人根据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已批复的部门预算编制采购计划,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对采购方式进行核准;
2.2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采购代理合同,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提供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应当按财政部门制定的招标文件标准编制招标文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经发出的招标文件修改或者澄清的,可能影响到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2.3标前答疑和现场勘察
现场答疑问题汇总经采购人确定后发给所有投标人,并做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现场勘察组织所有的潜在的投标人,不能单独组织一家或者几家。
2.4接收投标文件组织开标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日间之前将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递交,当投标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招标。开标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性等检查,并形成纪要。
2.5评标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分方法和评分标准,对符合资格预审要求的招标人进行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编写评审报告,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2.6定标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人候选人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2.7签订合同退还投标保证金
签订合同,采购代理机构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完成资料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