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项目的重新招标实例分析

  某工程项目公开招标(二次),共有3 家企业通过了资格预审,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时发现有一个企业A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被评标委员会认为是无效投标,而没有进入详细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不足3家,本次公开招标无效,应该重新招标,但是招标人却希望不要重新招标了,招标人是否真的需要重新招标?什么情况下应该重新招标?今天和小编学习重新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关于重新招标主要有两条,第一条是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第二条是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重新招标主要有, 第一条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及时向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招标;第二条是招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资格预审结果或者潜在投标人投标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在修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第三条是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第四条是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第五条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招标、投标、中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或者评标。

  在本案例在法律规定中没有适用情况,因此上述案例不符合重新招标的情况,但是如果招标人觉得两家企业竞争性不充分,可以考虑重新招标或者经主管单位批准采用邀请招标或者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在实际运用中,重新招标的成本高,周期长,那么如何避免重新招标呢?

  1、选择实力强的招标代理机构,可能代理费用稍稍比一般的小公司要高,但是有实力的公司能省很多精力,避免重新招标的情况发生;

  2、认真编写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可读性和准确性要强,对无效投标和废标的条款要明确说明;

  3、对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招标文件有必要的话组织招标文件专家论证

2020年5月7日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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