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公司质量控制要点(一)

  招标投标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作,招标过程质量控制关系到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司和投标人等各个方面的利益,如果没有控制好招标质量导致重新招标废标的情况发生,必然增加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公司的时间成本、风险和难以估量的损失,而且对招标代理公司的信誉也是严重影响,下次如果有招标代理,招标人还会再找你吗?因此充分做好招标过程质量控制,加强对风险分析和预测,将有利于招标顺利的进行,也是招标代理公司健康发展的保障。

  质量控制要点可分为三个阶段:招标前期阶段、招标阶段和招标后期阶段,下面小编按三个阶段来谈谈招标代理公司如何控制招标过程中的质量问题,给招标人和招标人一个满意的答卷。

  招标前期阶段的质量控制:在签订委托招标代理合同前,须对招标项目进行全面的了解,如是否立项,审批等。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尽快确定招标项目的信息,招标方式(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还是邀请招标)。

  招标文件和资格预审文件编写过程质量控制: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招标公告是一项重要的关键程序,也是容易导致投诉质疑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要充分重视这两个文件的编写,严格按照有关的规定和要求执行,招标文件和资格预审文件需招标人书面确认,并加盖招标人公章,才可对外发售,如需向国家政府部门或者地方管理机构审核备案的,应该先备案再发售;招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原则上由委托人或其咨询机构提供。

  招标文件和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和澄清过程质量控制:招标文件和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和澄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澄清或修改文件编写完成后,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后,方可进行相应节点的送审和对外发出;招标文件中实质性内容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发出时间距离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15天。延迟开标时间和变更开标地点等内容的,应以通知的形式发出,时间可适当缩短;澄清或修改文件中应附投标人回执函格式、且必须收回和保管好所有投标人的回执;按照相关规定,澄清或修改须报行政监督部门审批或备案的,应获得行政监督部门审批或备案后方可发出澄清或修改文件;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和修改的还应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应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下期我们讲资格预审开标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要点。

2020年5月12日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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